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市体育局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内容,现将《包头市体育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4.0版》公示如下:
附件: 包头市体育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4.0版.docx
附件:
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4.0版
|
序号 |
违法行为 |
不予处罚条件 |
法律依据 |
实施主体 |
|
1 |
经营者未按要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许可证等重要事项的处罚 |
限期内改正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28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包头市体育局 |
|
2 |
经营者未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等事项在经营场所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未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的处罚 |
限期内改正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28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包头市体育局 |
|
3 |
经营者未按规定对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逾期的处罚 |
限期内改正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 28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包头市体育局 |
|
4 |
对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用途或者拆除,而未按“拆一补一”原则新建或者补偿的处罚 |
已经整改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四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二)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用途或者拆除,而未按“拆一补一”原则新建或者补偿的。 |
包头市体育局 |
|
5 |
对城镇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处罚 |
已经整改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四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一)城镇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 |
包头市体育局 |
|
6 |
彩票代销者委托他人代销彩票的处罚 |
无违法所得,已经整改,情节轻 微
|
《彩票管理条例》第 41条第 1项 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 |
包头市体育局 |
|
7 |
彩票代销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处罚 |
无违法所得,已经整改,情节轻微 |
《彩票管理条例》第 41条第 1项 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 |
包头市体育局 |
|
彩票代销者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处罚 |
无违法所得,已经整改,情节轻微 |
《彩票管理条例》第 41条第2项 彩票代销者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 |
包头市体育局 |
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4.0版
|
序号 |
违法行为 |
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条件 |
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
法律依据 |
实施主体 |
|
1 |
对体育竞赛举办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特别是对残疾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农民等弱势群体,应当以法制教育为主;(二)违法行为情节与危害后果较轻并能及时纠正的行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第五十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1.情节轻微的,处5000元罚款; 2.情节一般的,处5000-10000元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10000-20000元罚款; 4.情节特别严重的,处20000-30000元罚款。 第五十一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1.情节轻微的,处5000元罚款; 2.情节一般的,处5000-6000元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6000-8000元罚款; 4.情节特别严重的,处8000-10000元罚款。 第五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1.情节轻微的,处5000元罚款; 2.情节一般的,处5000-10000元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10000-20000元罚款; 4.情节特别严重的,处20000-30000元罚款。 |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举办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应当经自治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举办全自治区综合性运动会,必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九条 下列体育竞赛,由自治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运动队或者运动员参加的体育竞赛;、 (二)除全自治区综合性运动会以外,其他冠以“自治区”、“全区”或者其他同义名称的体育竞赛。 第三十条 下列体育竞赛,由盟市或者旗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举办冠以同级行政区域名称或者同义名称的体育竞赛; (二)举办高危险性项目的体育竞赛; (三)举办实行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项目的体育竞赛。 第三十九条 经审批、登记的体育竞赛,举办者应当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或者取消。 体育竞赛确需变更或者取消的,举办者应当在体育竞赛举行前15个工作日向原审批、登记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体育竞赛举行前7日向社会公告。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办体育竞赛的,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冠以行政区域名称或者同义名称举办体育竞赛的,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办理变更、取消公告手续的,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市体育局 |
|
2 |
对未经体育行政部门同意而改建或者拆迁较大型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罚 |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特别是对残疾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农民等弱势群体,应当以法制教育为主;(二)违法行为情节与危害后果较轻并能及时纠正的行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1.情节轻微的,处5000元罚款; 2.情节一般的,处5000-20000元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20000-40000元罚款; 4.情节特别严重的,处40000-50000元罚款。 |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二)未经体育行政部门同意而改建或者拆迁较大型公共体育设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至50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必须予以赔偿。 |
市体育局 |
|
3 |
对未经批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或者虽经批准临时占用体育场所的附属设备,但是影响公共体育场所正常使用的处罚 |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特别是对残疾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农民等弱势群体,应当以法制教育为主;(二)违法行为情节与危害后果较轻并能及时纠正的行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1.情节轻微的,处5000元罚款; 2.情节一般的,处5000-6000元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6000-8000元罚款; 4.情节特别严重的,处8000-10000元罚款。 |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三)未经批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或者虽经批准临时占用体育场所的附属设备,但是影响公共体育场所正常使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至10000元罚款。 |
市体育局 |
|
4 |
对彩票代销者的行政处罚 |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特别是对残疾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农民等弱势群体,应当以法制教育为主;(二)违法行为情节与危害后果较轻并能及时纠正的行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1.情节轻微的,处2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情节一般的,处2000-5000元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罚款;
|
1.【行政法规】《彩票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 (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彩票代销者有前款行为受到处罚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 |
市体育局 |
- 大
- 中
- 小